2010年企业数字证书业务办理相关事项

      经过近3年的推广普及,数字证书应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疆所有地州、市县证书发放数量大幅增加,广大企业已经基本熟悉和认可了这种安全高效的年检方式。随着工商应用所发放的证书在乌鲁木齐和石河子市地税部门的试点推广应用,数字证书将真正做到“一证多用、一证通用”。
    2009年度企业年检全疆工商系统将继续采取网上年检,统一使用数字证书作为唯一安全登录方式。为方便参加网上年检,请尚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请尽快办理数字证书,2008年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需在填报工商网上年检资料前将数字证书交由办理点进行证书更新升级。

一、 证书业务

1. 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及2009年新成立的企业,需在年检开始前办理数字证书以保证网上年检业务顺利进行。
2. 2008年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需在年检业务开展前办理数字证书更新升级业务以保证网上年检业务顺利进行。

二、 证书办理地点
    企业可在所注册登记的工商局“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窗口办理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也可到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8楼(3、36、44、61、63路车红旗路站下车,建设银行旁)。

三、办理数字证书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新办数字证书时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三联;
2、《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一式三联;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或地税的副本)一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注意: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更新升级数字证书时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三联;
2、《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一式三联;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5、企业须携带已经申领的数字证书;
注意: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表、责任书申领方式:
    企业可在所注册登记的工商局“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窗口进行现场申领填写,也可在网站进行下载填写或打印,下载地址:
    自治区工商局红盾信息网(http://www.xjaic.gov.cn/表格下载/数字证书)
    新疆CA网站(http://www.xjca.com.cn/工商行业企业用户通道/下载专区)
四、 关于企业数字证书的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新计价费[2004]1965)文件核准,企业数字证书注册开户费收费标准为700元/证,更新升级费标准为500元/证。2010年更新升级服务费将考虑适当低于新疆CA收费标准,让利于企业。2008年办理证书的企业年更新升级费按收费标准的六折优惠,即300元/证;分支机构年更新升级费按收费标准二折优惠,即100元/证。

缴费方式:

    户    名: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中山西路支行
    帐    号:3002 0124 1902 4512 605
    开户行行号:1028 8100 1249

    企业也可前往全疆任一邮政电子汇兑联网网点汇兑台席,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款单”办理“对公入帐汇款”业务,邮政汇兑操作员交易号为101005。
    户    名: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1001 2495 5260 0100 0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
    开户行行号:4038 8100 0023
    汇款样表:电汇凭证填写样表  邮政汇款单填写样表
    请注意:
    1、汇款时请按以上账户名、账号填写,请勿遗漏或写错。
    2、请以单位名义汇款。如以其它形式汇款,请在附言栏中注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正式名称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对。
    3、如果是第一次办理数字证书,请在用途栏中写明新办证书;若是更新升级的用户,请在用途注明年更新升级费,以便核对。

五、 咨询服务电话和证书办理资料邮寄地址

    为方便部分乌鲁木齐地区以外的企业办理数字证书,企业也可将证书办理资料邮寄至我中心,并将证书办理费用汇入我中心账号(见上)。
    客服电话:0991-2819290/2356258
    对账电话:0991-2356268转828、873
    传真:0991-2819372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8楼,接收人夏嫦瑛,邮编:830002,联系电话: 0991-2819290/2356258。

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

 


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新疆CA网站管理系统
2010年7月31日



产品应用方案


行业应用方案

执照签章演示

 

工商行业企业用户通道

建设行业企业用户通道

地税行业企业用户通道



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V2.0)

 
 


 
 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已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的相关考核,并被批准为电子政务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务活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热烈祝贺《电子签名法》实施五周年!工商网上年检业务2010年3月全面启动!自治区地税局与我中心共同完成试点地区数字证书应用培训工作

热烈祝贺《电子签名法》实施五周年
--构建网络诚信体系 打造信息安全长城


    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被誉为我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子签名法开启了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大门,为网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更为我国的网络立法与国际立法的接轨起到了示范性作用,对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网络信任与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缺乏保障的情况下,《电子签名法》的适时出台,赋予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以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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