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十一”假期结束上班首日,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网上年报现场指导活动。企业监管处、信息处工作人员就年报系统登陆方式、公示内容等方面为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企业代表使用数字证书作为唯一登录方式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和公示。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买买提明•皮尔多斯介绍了企业年检改年报的重要意义
数字证书作为企业网络真实身份的唯一标识,可以确保企业登录公示系统的身份真实有效,不被其他人假冒;在填报数据时,保证企业关键信息的保密性;在填报完成后,确保填报数据不被篡改,合法有效。
自治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为我中心办事人员指导网上年报
完成年报的企业代表表示:以前企业年检时,每年需准备大量资料并安排专人至工商局办理。若遇年检高峰期还需排队等待,年检周期较长。现在,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报,坐在办公室通过数字证书、电脑和网络就能完成,即节约了成本又节省了时间。
自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后,新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2013年度报告;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2014年度报告;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则从2015年1月1日起报送年度报告。
(供稿:新疆CA营销规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