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921-999 周一~周五, 10:00 - 19:00

浙江“以网管网”打造网络工商平台措施

日期: 2017-06-21 21:13:34 作者: 点击数:   返回
 今年以来,为更好适应工商在网络经济领域服务与监管的职能,呼应《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我局进一步整合改造“一网三平台”,打造网络工商平台,实现对网络经济服务监管从粗放式到精细式、从探索式到实践式的转变,真正做到浙江工商“以网管网、以法管网”的网络经济服务监管新模式,延伸了准入、监管、巡查、执法、维权、信用、服务发展等一系列助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内涵。
 
  一、整合“一网三平台”,打造网络工商平台
 
  我们依托已建成的“一网三平台”,从基础数据、应用软件、硬件平台、工作机制四方面人手,整合“一网三平台”基础架构和功能,构建全省统一的“网络工商平台”,一是多途径全方面推进网上亮照工作,提高全省涉网市场主体的亮照率,提升工商系统对已亮照主体的服务监管能力;二是建立相对全面准确的涉网主体建档信息,发挥智能搜索分析引擎工具化作用,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有针对性的网络违法巡查工作机制,提高网络巡查的工作效率;三是建立工商部门、网络平台服务商、网店(经济主体)和公众四者之间的良性工作机制和互动机制,各自能够从平台上获取其相应的服务和监管信息;四是建成相对完整的网络工商业务数据库,提高对网络平台服务商、网店(经济主体)和公众的数据社会化服务能力;五是建立网上申诉举报处理和对网络平台服务商及其平台上网店的信用监管。
 
  二、从主体建档入手,摸清服务监管对象
 
  我省的做法是不采取强制备案、不强制实行市场准入,而是采用技术手段进行搜索,将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全部进行建档,实行“内紧外松”式监管。一是借助网络智能搜索引擎,在互联网进行海量搜索,通过与经济户口市场主体数据库进行自动比对,提取疑似涉网主体的网站域名,经管辖地工商局或工商所人工排查后确定,与相应的市场主体绑定,完成涉网主体建档;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涉网主体认证库,通过与平台服务商合作,将平台服务商提交的需要工商部门认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会员经与认证库自动比对,进行二级域名建档;三是通过市场主体在办理设立、变更、年检过程填写的网站域名,或工商所日常巡查收集的网站域名进行建档。截至2009年底,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全省累计建档涉网主体的网站12万个,基本完成了浙江省涉网主体的网站、网页建档,确定了涉网主体的基本活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