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旨在加大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解决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所面临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以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网络时代信息数据炙手可热
随着网络时代越来越贴近生活,人们开始喜欢通过网络进行购物、买卖甚至大宗交易,这些支付、交易等等的网络行为在网络上留下了大量真实的交易数据信息,享受着快捷、便利网络服务的人们可能不会想到,自己的信息正处于危机之中。网络信息数据就像身份证一样,记载着详细的身份信息,利用这些信息人们可以向交易方证实自己的身份、权限,从而获得相关服务。正是因为这些信息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所以使得不法份子想方设法窥视它们。
法律武器保护信息数据
本次施行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或者获取除前面规定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行为,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实施以上这些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原来的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解释》明确了危害计算机信息安全犯罪适用法律标准,严厉打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加大对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力度。
数字证书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现在网民的安全意识在逐渐提升,数字证书作为成熟、有效的安全保障手段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以网上银行为例,数据显示目前有超过半数的企业用户在使用专业版的网银数字证书,超过半数的个人用户也使用专业版的网银数字证书。而且有超过八成的用户可以接受收费的方式,而只有不到两成的用户渴望免费使用电子认证服务。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CA电子证书安全认证系统可以确保信息传输的保密性、信息的完整性、信息的不可否认性以及身份的真实性,能够为电子商务提供以公钥基础设施PKI技术为基础的安全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