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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CA助力乌鲁木齐市人社局三版网上业务系统 (2)

日期: 2018-01-18 16:29:19 作者: 王汝冰890899 点击数:   返回

办理新疆CA数字证书业务所需携带的资料

新办

(即需新办理数字证书)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一份;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数字证书申请表及责任书》一式二份;4、《乌市社保社保网上经办协议书》一式二份。

“一证通”绑定

(即已有数字证书,现需开通乌市社保应用)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添加乌市社保网上经办系统应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补办证书

(即已办理的证书发生丢失)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一份;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数字证书申请表及责任书》一式二份4、单位出具的补办证明一份。

到期更新

(即证书到期时,需办理证书的到期更新)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数字证书。

应用延期

(即证书中应用到期时,需办理应用延期)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数字证书。

 
 (备注:以上资料都须加盖单位公章,请不放傍边携带单位公章的单位,预先在新疆CA官网站 https://www.xjca.com.cn/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