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921-999 周一~周五, 10:00 - 19:00

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工作开始了 (2)

日期: 2018-01-18 16:38:39 作者: 王汝冰890899 点击数:   返回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点击“新疆”进行链接;
2.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xj.gsxt.gov.cn);
3.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网(http://www.xjaic.gov.cn),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和“市场主体年报”进行链接申报。






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各项业务所需资料:
即日起各企业可到新疆CA全疆各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各项业务(网点信息详见新疆CA网站:http://www.xjca.com.cn)。数字证书到期更新业务也可通过网站中“在线到期更新业务系统点击进入”



 

 
新办:
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及责任书一式二份;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一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一证一码营业执照企业可不提交)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一证一码营业执照企业可不提交)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

到期更新: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一份;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

补办: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一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一证一码营业执照企业可不提交)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一证一码营业执照企业可不提交)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单位开具的补办证明一份。
备注: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

名称变更: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一份;
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复印件一份;
委托授权书一份;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
备注:上述各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所有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到新疆CA各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