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企业看过来
小编要大声地通知大家
该年报啦!
怎么报?有错怎么改?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如何移出?
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在这!
为什么要报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履行年报报送义务,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2020年1月1日最新施行的《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疫苗生产企业和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为重点年报对象,要求100%应报尽报。
未年报会产生什么不良后果?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场主体不及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会带来不良失信影响:
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
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向社会公示,并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比如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资质审核、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等工作中,失信市场主体会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
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
会进一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受到更为严重的信用惩罚。一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二是企业要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必须满5年未再发生相关法定义务行为方可申请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