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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剩不到3个月!各位老板快报!

日期: 2022-04-20 09:59:46 作者: 点击数:   返回

2021年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年报于202211日开始,2022630日截止。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年报是各位老板们的头等大事,近年来,为了规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年报,多个法规、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不按时报送年报、年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会有什么危害呢?企业需要注意什么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报年报、危害真多

一、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2年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联合信用惩戒

2014年101日起施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大型企业请注意

       这些信息需填报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9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企业违反本条例,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