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已经到来,新疆CA提醒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新一年度的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经开始,凡2023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当天注册)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一、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二、如果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补报请认准官方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
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钱款,谨防受骗!
新疆CA将竭诚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安全、快捷、优质的服务,祝您元旦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