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工作。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明确要求,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逐步实现全国互认。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积极推动各地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数字证书跨区域互认取得明显进展,大部分地方基本实现了省内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明显降低。CA证书和电子签章互认平台(简称互认平台)可以解决业务系统集成中的CA互认问题,包括多CA管理、用户管理、系统管理以及区块链管理等,让管理更加科学高效,满足了不同CA机构与签证机构之间相互认证的需求,同时实现机构用户的统一用户管理、统一登录管理等。

图1 互认平台应用门户
第一,实现统一认证登录。市场主体可使用互认后的数字证书在异地交易平台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或移动证书扫码登录,完成市场主体的身份鉴别。
第二,兼容各CA机构和电子签章厂家存量证书及电子签章。应涵盖现存的大量USBKey证书及电子签章,最大限度地保障存量数字证书的跨地区互认。
第三,实现文件的加密与盖章功能。市场主体可利用互认后的CA在不同平台的标书制作工具中完成盖章、加密操作,生成投标文件,最终实现跨地区投标。
第四,建立区块链共识节点。充分发挥区块链的数据一致存储、难以篡改、可追溯等技术优势,实现链上数据共享,数据上链后不用担心损坏、遗失、被篡改,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建成互认平台的意义?
数字证书是电子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安全顺利开展的基础工具。根据《电子签名法》,市场主体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时,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来实现身份识别、电子签名、文件加解密等。长期以来,招投标领域证书多、不互认、收费高等问题突出,增加了市场主体成本,必须加快推进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